北化人论坛 www.bucter.com
介绍书 Version:0.7 修订日期:2009年11月11日 修订人:kingkent
1.北化人论坛的定位: 北化人论坛是北化民间的自发的生活论坛。
随着北化网络一期,二期,三期的建设,现在的北化毕业生已经是网络化的一代,他们已经养成了在网络上与学长,同学,老师交流的习惯。同时,北化毕业的学子工作在各个行业各个岗位,有着丰富的招聘,就业,科研等资源,互相沟通交流,有利于资源共享,有利于校友之间互相帮助,提高北化的知名度。
北化人论坛立志于为广大北化校友建立一个工作、学习、生活的交流平台,实现校友,在校生,教师职工的经验分享、知识探讨、生活互助,以填补北化校友交流联系的空白和北化公网学生论坛的空白,实现校内校外的资源互补互助,为校友,在校生,教师职工的生活和发展提供强大的人际网络支持。
建立高水准的论坛本身就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我们骄傲的是,我们为此付出了我们全部的努力,得到了毕业生,在校生,校方的肯定,这就够了。
让我们共同发展北化人论坛!
2.北化人论坛的目标
北化人论坛使至于整合北化校内外资源,网聚北化人的力量。
3.论坛运行体制为:
论坛所有权和管理权相分离的方式。
其所有者为kingkent(联系方式:bucter@yeah.net),拥有网站收入的分配权。 所有者kingkent委托 北化人论坛管理团队 对论坛进行日常的管理。
4.北化人管理团队的结构
北化人管理团队分为两级 超级版主 和 版主。
超级版主是全站版面的管理员(总人数只能为3人或5人或7人或9人) 版主是指各个版面的具体版主。 (版主由网友自发申请,经过网友和超版讨论通过上任) (超版由版主[须在本论坛担任版主1个月以上]申请,超版讨论通过上任) (个别超版兼任部分技术工作,拥有管理员权限,实质上拥有管理员权限的ID依旧是超版.管理员不得由北化在校学生,教职工担任) 北化人论坛的管理团队堪称北化论坛史上的豪华阵容,来自北化网络界的众多精英,共聚北化人论坛。 管理员horseten(胜古朝阳BBS第三届站长) 管理员 小义(原SNC成员) 管理员kingkent(胜古朝阳BBS第四届站长,BUCTFTP创建者,原校网络中心学生网管组组长,花样老id:相见不如怀念) 超版tales(BUCTFTP站长) 超版 孤独的万户(BUCTFTP高级管理员) 超版raojungoal(buctftp创始人,原胜古网络资源版主) 版主xinter(胜古朝阳BBS第二届站长) 版主
小白龙(原花样版主) 版主
仙猪下凡(原花样贴图版版主) 版主flowersprite(原花样交友区版主,学术版版主) 版主 野羊羊(原摄影协会会长) 版主1T0F(花样水区&IT版版主) 版主TinyFay(原花样水区版主) 版主 Bann(SNC成员) 版主qz6166968(新闻中心媒体工作室部长,东大BT漫版版主) 版主lengxie619(江城足球网版主) 版主 kaka_milano (足球协会负责人) 管理人员情况: http://www.bucter.com/bbs/viewthread.php?tid=2163&extra= http://www.bucter.com/bbs/stats.php?type=team
目前北化人管理团队,中有原,现任的胜古,花样的多名站长,站务,管理员。加入北化人管理团队时有论坛管理经历的人员占60%,不乏校外知名论坛,bbs的管理员,大版主。
版块数65,管理成员51,其中管理员3人,顾问团专家8人,超版2人,版主51人。
管理团队人数基本满足要求,但呈现出管理中层不足的状况。接下来一段时期,将着力培养北化人自己的管理人员和培养中层管理人员。(以上部分内容6月1日更新)
进入论坛的知名id有:
walter029 zifenggirl kevinchen 春江花月夜 cosine arthuridea 李白兔子 红薯朵拉 nirvana 物理化学 小麦 紫寒 探长 geoffrey qinjinwei 既死魄 Surprise_Ice等等~~
截至2009年11月11日,有众多位在北美,欧洲,大洋洲,非洲学习,工作的校友出现在论坛的校友版,留学班,职场版,等板块,与广大的在校师生分享国外的经历与感悟。
也有国内的成功校友,大师哥,大师姐,开始浏览和关注北化人的发展。
北化人网站正向着全球化,全年龄化发展。
5.北化人站庆日
每年的4月1日愚人节也是北化人的站庆日。(因为2009年的4月1日,论坛正式上线,开放注册的)
6.北化人论坛资源:
北化人web域名: http://www.bucter.com http://www.bucter.net http://www.bucter.org
北化人手机wap访问方式: http://wap.bucter.com
北化人邮箱: 广告商务合作联系:admin@bucter.com 北化人技术,市场推广合作:info@bucter.com
北化人论坛官方网友qq群: 北化人论坛官方网友qq群1:25036934(已满) 北化人论坛官方网友qq群2:19241899 北化人论坛官方网友qq群3:79593841 欢迎论坛网友加入。
北化人论坛管理员qq群:83625462 请各位管理员,超级版主,版主加入该群。
7.北化人例行的聚餐活动 每年的上半年和下半年举行管理团队内部和网友的分别聚餐。具体地点,形式,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8.用户身份的站内调查:
2009年6月调查显示,论坛用户为学校在校,毕业生共计95.93%。论坛的用户群体性明显。
9.社会影响力: ----------------------------------------------------------------------------------------------------------------------------------------------- 北化人的开放将毕业多年的学长和为进校的学生,在校生凝聚在同一个平台上,共同交流。 将近五分之一的注册id为,毕业校友。不仅有99届,00届,81届的学长,也有未进校的学生。有在国内各地拼搏的校友,也有在大洋彼岸的校友。 资料来源: 版主号令:北化学子签到帖 http://www.bucter.com/bbs/thread-151-1-1.html -------------------------------------------------------------------------------------------------------- 招聘就业影响分析: 在这个金融危机的冬天,大量的真实的工作机会,通过校友的热情推荐,直达各位北化人的视线之中 亚信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招聘实习生 错错错 http://www.bucter.com/bbs/thread-2878-1-1.html 米尔自动化网(睿工业)招聘实习生 小树 http://www.bucter.com/bbs/thread-4946-1-1.html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招聘信息 审计或会计专业 春江花月夜 http://www.bucter.com/bbs/thread-3476-1-3.html 招聘化工、食品、生物相关专业应届生一名 aefb http://www.bucter.com/bbs/thread-2756-1-4.html <急>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招聘行政助理(实习生二名) xuelian http://www.bucter.com/bbs/thread-2383-1-4.html 中国民生银行招实习生 daocaoren19 http://www.bucter.com/bbs/thread-2191-1-4.html 招.net技术开发人员一名 小哥 http://www.bucter.com/bbs/thread-1647-1-4.html TOEIC(托业考试)北京办公室 考务部招实习生一名 TimAnb http://www.bucter.com/bbs/thread-421-1-5.html ------------------------------------------------------------------------------------------------------------------- 新闻资讯传播: 科技楼1103着火 http://www.bucter.com/bbs/thread-455-1-7.html 北理一人跳楼事件,今上午十点(注:事件上午10点发生,12点在bucter发出此贴,14点网易新闻才显示此新闻) http://www.bucter.com/bbs/viewthread.php?tid=1630&highlight=%E5%8C%97%E7%90%86 -------------------------------------------------------------------------------------------------------------------------- 10.北化人与校内网
北化人与校内网同属于社会化网络站点
但前者是传统的匿名论坛社区模式,后者是一个人实名制为中心的模式,定位存在明显的差异性。 北化人通过校内网这一网络结构,积极推荐北化人的宣传。
北化人·校内正式注册上线~~
http://www.bucter.com/bbs/thread-2192-1-6.html 校内真起作用了呀. http://www.bucter.com/bbs/viewthread.php?tid=2569&highlight=%E6%A0%A1%E5%86%85 北化人大闹校内网活动征集 http://www.bucter.com/bbs/viewthread.php?tid=2119&highlight=%E6%A0%A1%E5%86%85 网友对北化人的深度讨论和观察 『讨论贴』如何推广 北化人 http://www.bucter.com/bbs/thread-617-1-7.html ----------------------------------------------------------------------------------------------------------------------
11.北化3大论坛异同点对比
| 北化人论坛 | 胜古朝阳BBS | 花样年华论坛 | 所有权 | 站长(毕业生) | 校网络中心/学工办 | 学工办 | 管理者 | 北化人管理团队 | 胜古站务组 | 花样管委会 | 可浏览区域 | 全球 | 全球 | 北化校内 | 可发帖区域 | 全球 | 北化实名注册id | 北化实名注册id | 普通用户可发图否 | 可以 | 不可以 | 可以 | 估计可承受同时访问量 | 1000(LAMP) | 1500(LAMP) | 100(WIN+ASP) | 用户界面 | 最好 | 简单 | 较好 | 集成sns | 是 | 否 | 是 | 学校访问是免费流量否 | 免费流量 | 免费流量 | 免费流量 | 带宽接入 | 6线接入 | 双线接入 | 单线接入 | 域名 | www.bucter.com | bbs.buct.edu.cn | www.student.buct.edu.cn |
9.北化人论坛和胜古,花样的关系
北化人论坛不是以一个替代胜古,花样的角色出现的。我们是为了给广大的北化人一个更好的交流平台而创立的。而且北化人的管理团队很多来源于胜古,花样。北化人论坛愿与胜古,花样,立足于校外校内,为同学,校友,老师提供更多的选择。
最后,感谢所有网友对北化人的支持。 北化人论坛管理团队 2009-11-11
附: 北化人论坛基本法(用户协议)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本站命名为"北化人论坛 ",以下简称论坛。 第2条 本论坛系统维护、程序修改以及论坛的纪律维护由北化人论坛管理委员会负责。 第3条 本论坛管理人员(主要指(但不局限)版主)所制定之一切规则均不得与本法相抵触。 第二章 论坛公民 第4条 于本论坛注册并通过本论坛身份认证者后即成为本论坛正式公民,获得论坛内所有使用权限。 第5条 使用不恰当的帐号名称和昵称者,将不会通过本论坛身份认证。使用不恰当的图片、动画、文字作为使用者的头像、签名档等公共标识者,将受到警告、禁言、删除账户等处罚。 第6条 本论坛公民人人平等。 第7条 本论坛公民的个人隐私受到本论坛保护,除非重大原因事故,本论坛不接受任何个人或单位查询他人的个人隐私,政府部门因法律需要除外。 第三章 言论规则 第8条 本论坛公民享有言论自由权。 第9条 本论坛公民不得在本论坛发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不得发表包含种族、肤色、性别、性取向、宗教、民族、地域、残疾、社会经济状况歧视内容的言论,不得发表对他人构成伤害的言论,不得发表宣扬邪教、色情、淫秽、暴力、迷信、教唆犯罪的言论。 第四章 论坛公民的权利与义务 第10条 本论坛公民享有在论坛各公开栏目发表言论的权利,但需清楚各所在不同版面的版规要求,若栏目中有特殊规定,或受到处罚而关闭权限则例外。 第11条 本论坛公民有权依照申请流程在"系统管理"或各区区务管理版面申请论坛管理人员。 第12条 本论坛公民有权依照申请流程申请开设论坛新版。 第13条 本论坛公民有权发起对论坛管理人员的投诉,管理行为投诉请至仲裁版。 第14条 本论坛公民有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论坛各项规章制度。 第15条 本论坛公民有义务遵守网络礼仪。未经允许,不准发布商业广告,含变相的广告,植入广告,软文等。对于非商业广告,如宣传活动,可以发,但不能一帖多发。用户不得未经对方允许,将他人的站内信件(短消息)公开,公布。但在特殊情况下(如发生投诉等),管理人员有权调动必要的用户站内信件(短消息)进行事实调查。 第五章 论坛管理 第16条 管理委员会是站内最高运营管理机构。 第17条 管理员委员会负责论坛发展规划、审批栏目、设置管理人员权限、对外交流、发布论坛重要公告及协调论坛管理团队工作等事务。 第18条 管理员委员会根据论坛安排负责管辖区域的论坛事务解决、问题解答、版主审批及考核等工作。 第19条 管理委员会负责论坛内容监管工作。 第20条 版主负责管理所辖栏目,内容主要包括论坛公共秩序维护、精华文章遴选、组织论坛活动等工作。 第六章 处罚原则 第21条 本论坛公民不得在本论坛进行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论坛各项规章制度的活动,不得在本论坛进行任何破坏公共安全的活动,不得在本论坛进行任何非法商业活动,不得在本论坛进行任何破坏论坛公共秩序的活动,如有违反,论坛管理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22条 本论坛公民不得利用论坛BUG进行任何活动,如有违反,论坛有权关闭权限或删除帐号。论坛将保留追究责任人法律及经济责任的权利。 第七章 版权声明 第23条 本论坛公民发表的文章或图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论坛立场无关。作者文责自负。 第24条 北化人论坛有权将在本论坛发表的文章或图片用于北化人论坛其他用途, 包括网站、电子杂志等,文章有附带版权声明者除外。 第25条 本论坛的文章及图片(包括转贴的文章及图片)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或原作从其它网站转载而附带有原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 第26条 任何转载、引用发表于本论坛的版权文章须符合以下规范: (1)用于非商业、非盈利、非广告性目的时需注明作者及文章及图片的出处为"北化人论坛 "或"www.bucter.com"。 (2)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文章或图片原作者的同意,并注明作者姓名、授权范围及原作出处"北化人论坛 "。 (3)任何文章或图片的修改或删除均应保持作者原意并征求原作者同意,并注明授权范围。 第八章 责任声明 第27条 本论坛公民之间通过论坛相识、交往中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心理、生理上的伤害和经济上的损失,本论坛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28条 本论坛公民因为违反本论坛规定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责任自负,本论坛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29条 由于非故意及不可抗拒的原因(含系统维护和升级),导致的用户数据丢失、服务暂停或停止,论坛不承担赔偿及其他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30条 本法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基本法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31条 本基本法自2009年4月1日起生效。本论坛保留修改完善论坛基本法及其大纲及相关站规的权利。 |